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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三融’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11 】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贯彻《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新质生产力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职业院校内涵建设,提升外语类课程和专业的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外语教指委”)拟开展2024年“三融”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本课题申报工作由外语教指委和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以下简称“北语社”)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范围

课题研究聚焦“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视角下职业院校外语类课程和专业的三教改革,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价改革、外语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数字化资源建设和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开展,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研究方向:

1.高等职业教育本科英语课程标准与外语类专业教学标准制定相关研究

2.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化新格局的职业院校外语人才培养质量的研究

3.“三大全球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背景下职业院校外语教师发展路径研究

4.职业教育智能语言服务人才培养、师资培训及产学研合作的研究

5.职业院校外语“五金”(金专、金课、金师、金地、金教材)高质量发展及“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研究

6.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校企共建产业学院的路径及实践研究

7.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共建外语类专业实训基地研究与实践

8.职业教育外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研究与实践

9.职业院校“双师型”外语教师队伍发展及企业实践标准路径研究

10.信息技术在职业院校外语类课程或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中的应用研究

11.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优质外语教材(尤其是新形态教材)及在线资源建设研究

12.人工智能、教育数智化引领职业教育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实践与创新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所院校申报的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外语教指委的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负责人主持的外语教指委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含委托课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课题。

3.申报重点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可超过8人(不含课题负责人),非重点课题不超过5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4.不具有高级职称的课题申请人,须由同研究领域2名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方可申报。推荐内容需包含推荐人对课题负责人科研能力、课题学术价值、能否如期完成研究、能否产出预期成果等的意见,并要由推荐人手写签名。

5.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结题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教学软件及资源、教材(纸质教材或电子教材)等与课题有关的成果。课题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6.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含委托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

申报重点课题另需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1篇以上相关论文。

三、评审立项

1.立项申请:2024年6月1日前

课题申请人填写《立项申请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签署意见(院校意见不得为空)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二级单位等各类盖章无效),须于上述截止日期之前将纸质版《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寄送至本通知指定地址。同时将《立项申请书》的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 word版不必盖章,PDF版须为有院校意见和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外语教指委专项课题申报”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评审:2024年7月

外语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课题和类别(各类别不可调换)。

3.中期检查:2025年10月

课题组提交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外语教指委将组织中期检查,对于重点课题,将组织中期答辩。

4.课题结题:2026年12月

课题研究时限为自获准立项起2年,不可延期。

外语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开展结题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撤项三类。

课题结题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题验收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word、PDF电子版,word版不必盖章,PDF版须为有院校意见和公章的扫描件)。课题负责人根据结题验收通知下载并填写《结题验收申请书》,打印后由学校对照《立项申报表》进行初审验收,填写学校意见后加盖学校公章(学校二级单位等各类盖章无效)。

2)《课题研究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和word、PDF电子版),内容包括:①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②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③课题研究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④课题进程或阶段说明;⑤研究的结果、结论及其取得的社会效益;⑥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⑦附录(参考文献等)。

3)课题其他研究成果复印件(纸质一式两份和PDF电子版)。论文类成果必须为已经正式发表的作品;专著、教材类成果,已出版的提交书籍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未出版的提交完整书稿;数字、网络类成果需提供音频、视频、网址等。如成果较多可提供电子版装入U盘。课题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成果时,应注明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等信息。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对课题作撤项处理。相关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外语教指委同类课题。

①研究成果存在政治问题或学术不端行为;

②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研究方向;

③逾期不提交结题申请;

④研究成果未通过结题验收。

四、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4年5月13日前联系教务处进行申报注意事项告知,并于5月1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立波

电  话:0432-63420179

邮  箱:3704704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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